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

印尼政府將提高棕櫚油及相關成品之出口稅

資料來源及時間:Kompas 2008.2.5 日期:97年2月5日 文號:經(97)第970203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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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政府頃決定逐漸提高粗製棕櫚油及其成品之出口稅率。到目前為止,政府依照鹿特丹市(Rotterdam)之粗製棕櫚油價格達每公噸850美元,最高稅率記錄為10%。 印尼經濟統籌部農林統籌副部長Bayu Krisnamukti表示,若在1個月之內鹿特丹市粗製棕櫚油價格每公噸平均達1,100美元,出口稅將提高到15%;若每公噸平均達1,200美元,將提高到20%;若每公噸平均達1,300美元,將提高到25%。本(2008)年1月份,鹿特丹市之平均粗製棕櫚油價格成為訂定印尼出口稅率之基礎,當月粗製棕櫚油價格為平均每公噸1,020美元,而稅率為10%。 印尼政府除了訂定粗製棕櫚油出口稅,同時也訂定棕櫚油成品之出口稅。Bayu副部長稱,如果粗製棕櫚油價格達每公噸1,100美元以上,其出口稅為15%,則初步處理成品如crude stearin之出口稅為13%,或低於粗製棕櫚油出口稅2%;經進一步加工之如RBD (refined, bleached, and deodorized) stearin之成品出口稅為11%,或低於粗製棕櫚油出口稅4%。Bayu副部長另稱,當粗製棕櫚油價格在每公噸1,100美元以下,則棕櫚油製成的生物燃油之出口稅為2%;而當價格達1,100美元以上,則棕櫚油製成的生物燃油之出口稅為5%。粗製棕櫚油及其成品之出口稅率係依財政部長規定2008年2月1日第9/PMK.011/2008號規定來決定。 印尼棕櫚業同業工會(Gapki)主席Akmaluddin Hasibuan表示,因為國內市場每年粗製棕櫚油需求量僅450萬公噸,而2008年之生產目標為1,800萬公噸,所以只要政府不限制出口量,棕櫚業者並不反對新訂定之出口稅率。 印尼農業部長Anton Apriyantono表示,政府正在觀察為何2006年粗製棕櫚油出口量為1,210萬公噸,而2007年生產量增加,出口量反而下跌為1,150萬公噸。另外,Anton部長要求業者以國內供給及油價穩定性為優先,否則將發生市場騷動,對生產者本身並不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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